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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公共秩序保留与“直接适用的法”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第5条规定:“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可知,正确答案为ABCD。
甲某是已取得英国国籍且在伦敦有住所的华人。2010年6月甲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北京,未留有遗嘱。甲在北京遗有一栋别墅和43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伦敦留下一栋住所、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甲某在伦敦没有亲属,其在北京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依中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的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案甲某死亡时的住所地为伦敦,因此,动产的继承应适用英国的法律,在英国与中国的房产则应适用各自在的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根据我国法律,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以下哪些情形?
我国《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民用航空法》第187条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
中国公民甲和希腊公民乙于2006年在雅典缔结婚姻,2010年双方产生纠纷,甲要求离婚,甲在中国无住所但在北京市有居所,乙在中国无任何的住所或居所,甲在中国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该案中国法院的管辖权以及法律适用,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22条的规定,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对于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或居所,只要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有管辖权,A选项坚持绝对的被告管辖权原则是错误的,B选项...
下列选项中一般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有:
物权一般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但由于某些物的特殊性存在着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例外:(1)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适用送达地法或发送地法。(2)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适用船旗国法或登记国法。(3)遗产继承:目前主要有单一制和区别制两种做法...
新加坡甲公司2010年2月12日向我国乙公司发电传:“急购化肥1000吨,CIF新加坡,每吨1100美元,跟单托收结算货款,四月底前装船,10日内请电复。”乙公司于2月20日回电甲公司:“你方报盘基本接受,最低价1125美元/吨。”甲公司于2月21日回电乙公司:“1125美元/吨可以接受,请提供氮含量检验证书。”乙公司2月22日收到该电时因觉得不能提供氮含量检验证书,遂不再理会甲公司,后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货,乙公司以合同未成立为由,拒绝交货。甲公司诉至我国某法院,根据有关《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本题中甲公司2月12日电属于要约,乙公司虽在要约规定有效期内(2月20日)作出答复,但内容上对要约报价作了实质性变更,属于无效承诺,导致原要约失效。而这一实质性变更的答复实际上可视为一个新要约,对此新要约,甲公司2月21日的回电实质上已构成...
中国某公司向美国甲公司出口一批布料,货物在2009年3月12日发运,但随后甲公司即表示因为其周转遇到困难,甲公司将无力购买该批货物。中国公司于是将货物转卖给美国的乙公司,双方在2009年3月15日签订合同,货物于3月20日抵达乙公司指定的港口。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这批布料的风险转移时间应是下列何时?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8条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本题中的布料在出售给美国的乙公司时,属于在运输途中的货物,因而根据公约的规定,其风险应自合同订立时起转移给买方,故B项正确。
2009年6月,中国甲公司出口一批机械设备给美国乙公司,后美国乙公司将该批设备转售给A国丁公司,2010年1月,A国丙企业控告丁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A国的专利权,丁公司找到乙公司,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负责。甲公司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不负责。其理由正确的有:
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是指卖方保证对其出手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者合法的处分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者要求的货物。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在如下两种情况下得以免除:(1)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者要求;(2)此...
2006年8月8日,加拿大A公司向中国B公司发出实盘,来电称:“欲出售优质铁矿石1.5万吨,价格条件为150美元/吨,FOB温哥华,总价款为75万美元,本月内复到有效。”中国B公司于8月18日回电:“若单价为145美元/吨,可以接受1.5万吨。”加拿大A公司8月24日再次回电:“单价不能低于147美元。”中国公司8月28日发出了接受加拿大公司条件的通知,加拿大A公司8月29日收到通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承诺的生效时间上采用到达生效原则,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FOB术语属于国际商业惯例,当事人在引用惯例时可以对惯例进行相应的修改与增减,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
中国华夏棉花出口公司2010年11月1日向美国约克公司发出电传称:“一级棉花1000吨,每吨150美元,CIP纽约,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要约在七日内回复有效。”要约发出后,由于美国市场棉花的需求量大增,致使棉花的价格急剧上涨,中国华夏公司遂于11月4日向美国约克公司发出通知表示撤销原来的要约,约克公司在其11月5日的回电中称其已于11月1日收到要约,同意接受该要约。针对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有下列哪几项?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5条的规定,(1)发价于送达被发价人时生效。(2)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发价人。由于美国约克公司已经于11月1日收到要约,中国华夏公司于1...
2006年6月,佛易纳公司与晋堂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运动器材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晋堂公司作为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其与合同约定不符。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关于买方的权利义务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基本相同,只是使用的法律概念有所不同。因此,如果考生熟悉《合同法》就可以做出正确的选择。当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超过合同约定的数量时,买方有选择权。依据《公约》第52条的相...
中国山东某公司于2011年6月14日收到甲国某公司来电称:“×××设备3560台,每台270美元CIF青岛,7月甲国×××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11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中国山东公司于2011年6月17日复电:“若单价为240美元CIF青岛,可接受3560台×××设备;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国公司于2011年6月18日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此时,该机器价格上涨,中方又于2011年6月21日复电:“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但甲国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可知CIF条件下交货地点为装运港船上,因此A项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有效的承诺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依公约第18条的规定,承诺的作出可以声明或行为表示,...
2008年8月,中国大力茶叶出口公司与英国玛丽公司签订了出口200吨上等茶叶的合同,价格条件是CIF伦敦。大力公司为该批茶叶投保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安险附加串味异味险。在香港外海水域,运载该批货物的货轮“稳健”号遭遇台风,台风掀起的巨浪导致货舱进水,引起底层部分茶叶湿损。在抵御台风的过程中,“稳健”号触礁,导致部分茶叶包装破损,并且一个货舱进水,数箱茶叶受海水浸泡受损。“稳健”号经简单修理后抵达伦敦港,但发生航行延误。对于下列哪种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平安险下,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主要包括:(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
下列关于海运单和多式联运单据的说法中何者正确?
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且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书面运输单证。海运单与提单一样,具有货物的收据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书面证明的作用。但海运单不是货物的物权凭证,收货人提货时无需凭海运单,只需证明身...
2007年6月6日,中国金龙公司与德国高尔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绿豆的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是CIF汉堡每箱32美元,8月装船。2007年8月10日,该批绿豆10000箱经中国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装上了天荣公司的“大远”号轮,装船前托运人指示承运人在运输中应注意适当对绿豆货舱通风降温。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金龙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在运输途中“大远”轮与美国某航运公司“Lotus”号货轮发生碰撞,导致“大远”轮部分货舱进水,使2000箱绿豆及其他货物湿损。为修理该船以便继续航行,该轮开进附近的避难港,并发生了避难港费用和必要的船舶修理费用。“大远”轮到达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余下的8000箱绿豆已发霉,经查绿豆发霉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货舱温度过高所致。依《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本题中,2000箱湿损的货物是由船舶碰撞引起的,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船舶碰撞是由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造成的,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可以免责,这是有关承运人责任的一个非常特殊、也是非常著名的规定,即航行过失免责,我国海商法也吸收了这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