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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核生物,具有细胞壁,有完整细胞器,无根茎分化,不含叶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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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A某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A某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9条,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本题中A某具有甲乙两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惯常居所在乙国,应以其有惯常居所的乙国法律...
关于法人的国籍、住所和外国法人的认可,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如何确定法人的国籍,主要有成员国籍主义、设立地主义、住所地主义、准据法主义以及法人设立地和法人住所地并用主义等主张。法人的住所一般有主事务所所在地说、营业中心所在地说、章程指定住所说和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说等主张。我国以法人登记成立地国为法人...
下列关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豁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简称国家豁免),是指在国际交往中,一个国家及其财产未经其同意免受其他国家的管辖与执行措施的权利。就司法范围而言,一个国家及其财产未经其同意,其他国家的法院不得对该国进行管辖或者对其财产采取扣押、强制执行或其他强制措施。一般...
准据法的选择方法一般有:
根据国际私法的不同学说和各国的实践,准据法的选择方法一般有:(1)根据法律的性质确定;(2)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3)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4)根据利益分析确定;(5)根据规则选择即结果选择确定;(6)根据当事人的协议确定;(7)根...
下列属于选择性冲突规范的有: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ABD均属于此种类型的冲突规范;C项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即其系属虽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必须同时适用于某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
玛丽具有A国国籍,2008年死亡时住在B国。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C国的一辆豪华轿车并诉至C国法院。假设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此时,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反致指针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为准据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应适用甲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甲国法院最后适用了本国的法律,这种情况即称为反致。转致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有下列哪几种情况?
我国公共秩序保留不仅规定在法律适用领域,而且在司法协助、外国法院判决及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执行领域也有规定,故ABC是正确选项。订立涉外合同时,出于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尊重,我国不适用公共秩序保留。
下列各项涉外法律关系适用的判断中,不符合中国法律的有哪些?
A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存款属于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即美国法,A项错误。B项,同法第28条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
中国公民李某移民挪威,并取得绿卡,其在瑞典也有住所。2012年9月6日,李某申请加入挪威国籍。在等待批准期间,与另一个在挪威旅游的中国公民蔡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工艺品的合同。李某未如期履约,并称自己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张合同无效。蔡某回国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承担合同责任。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李某已经定居国外,当李某2012年9月6日自愿加入挪威国籍时,其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此,在李某未取得挪威国籍之前是无国籍人,故B项正确,A项错误。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案件,涉及当事人约翰森本国法的适用问题。已知约翰森具有英国、加拿大和美国三重国籍,长期居住于加拿大,在美国有销售电脑的生意,在英国开设一家餐厅。根据我国法律,中国法院应以哪国的法律为约翰森的本国法?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9条规定:“依照本法适用国籍国法律,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本题约翰森长期居住于加拿大,应适用加拿大法律。
甲某是已取得英国国籍且在伦敦有住所的华人。2010年6月甲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北京,未留有遗嘱。甲在北京遗有一栋别墅和43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伦敦留下一栋住所、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甲某在伦敦没有亲属,其在北京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依中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的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案甲某死亡时的住所地为伦敦,因此,动产的继承应适用英国的法律,在英国与中国的房产则应适用各自在的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在一般情况下,以下适用经常居住地法律的情形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1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故A正确;《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12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故B正确;《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13条规定:“...
下列选项中一般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有:
物权一般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但由于某些物的特殊性存在着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例外:(1)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适用送达地法或发送地法。(2)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适用船旗国法或登记国法。(3)遗产继承:目前主要有单一制和区别制两种做法...
下列说法或做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和第22条第1款,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其所提起的有关身份的诉讼,中国法院就有管辖权,不考虑被告的国籍如何。根据最高法民诉法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在下列情况下也有管辖权:(1)华侨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定居国法院以离...
下列关于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C错,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高代表和象征,国家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国家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主体,表现为国家享有不可被剥夺的主权豁免权:未经国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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