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和第22条第1款,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其所提起的有关身份的诉讼,中国法院就有管辖权,不考虑被告的国籍如何。
根据最高法民诉法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在下列情况下也有管辖权:(1)华侨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则我国婚姻缔结地法院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所地法院有管辖权。(2)华侨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原住所地或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3)中国公民一方定居国外,另一方居住国内,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即使国外一方已在其居住地法院起诉。(4)中国公民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中国公民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即使外国人在其本国法院起诉。故A、C、D正确。
《民诉意见》第188条规定,离婚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故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