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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法律的理论与实务》
所属分类:政治法律军事书籍
《中外合资企业法律的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 曾华群着。厦门大学出版社1991年6月版。24.6万字。精选对中外合资企业有着举足轻重影响的主要法律及其实务问题,进行全面的阐述与探讨,将剖析法理与解决实务融为一体,形成显着特色。在法理方面,主...
裁决的法律补救措施(法)
所属分类:贸易法律
裁决的法律补救措施名词解释: 为使仲裁庭所作出的仲裁裁决能真正得到执行而采取的一些补救的方法。主要包括裁决的解释、裁决的更正、裁决的补充以及裁决的撤销。裁决的解释,是指因当事人的请求,对仲裁裁决的某些内容,要求仲裁庭进行说明,以利于裁...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解析本题考表见代理制度,难度不大表见代理制度属于必考点,考生必须重点掌握。根据《民法总则》第172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据此可知,表见代理与无...
甲公司员工魏某在公司年会抽奖活动中中奖,依据活动规则,公司资助中奖员工子女次年的教育费用,如员工离职,则资助失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根据《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同时,根据《合同法》第190条的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据此,在...
郭某意外死亡,其妻甲怀孕两个月。郭某父亲乙与甲签订协议:“如把孩子顺利生下来,就送十根金条给孩子。”当日乙把八根金条交给了甲。孩子顺利出生后,甲不同意由乙抚养孩子,乙拒绝交付剩余的两根金条,并要求甲退回八根金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项,本题中,郭某父亲乙与甲签订的协议:“如把孩子顺利生下来,就送十根金条给孩子。”属于附生效条件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总则》第16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
飞跃公司开发某杀毒软件,在安装程序中作了“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黄某购买正版软件,安装时同意了该声明。该软件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合同法》第53条规定,下列两类免责条款无效:①免除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的;②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害的责任的。须注意:无论这两种免责条款采用的是格式条款还是个别协商条款,也无论其免除的是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均属无效。
下列合同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有()
我国的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无效。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
根据我国《合同法》,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有()。
我国的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无效。(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对...
顺风电器租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内,张某谎称电脑是自己的,分别以市价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电脑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电脑实际交付给了乙。关于张某与甲、乙、丙的合同效力,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张某虽无权处分电脑,但张某与甲、乙、丙...
贡某立公证遗嘱:死后财产全部归长子贡文所有。贡文知悉后,自书遗嘱:贡某全部遗产归弟弟贡武,自己全部遗产归儿子贡小文。贡某随后在贡文遗嘱上书写:同意,但还是留10万元给贡小文。其后,贡文先于贡某死亡。关于遗嘱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继承法的基本规则,遗嘱只能是遗嘱人处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否则无效。《继承法意见》第38条也具体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据此可知,贡文遗嘱涉及处分贡某财产的部分无效。故D项错误,...
2012年5月10日,张楠(男)和李霞(女)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张军。从2013年2月起二人感情不和,张楠前往深圳打工,并结识打工妹何云。二人自2015年2月开始同居,并生育一子张强。2016年1月,张楠因病住院,于2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称:“死后将自己的所有遗产留给何云。”但未注明年月日。2017年10月,张楠去世。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题中,张楠的遗嘱因未注明年月日而无效。同时,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如果查不出抛物者,如何处理才能既保护了受害者的权利,又让可能的加害人分担责任,以增强其监督预防的意识?
高空抛物适用《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找不到负责人的情况下采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根据这一法规,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这个损害,为了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
SOCl2是由羧酸制备酰氯最常用有效的试剂,因为
伯醇常用Lucas试剂(浓HCl+ZnCl2)进行氯置换反应
羧酸是常用廉价的酰化剂,一般采用酸催化,由于酰化能力较弱,常通过增加某种反应物用量或移出生成物的方法来增加原料的平衡转化率。其酰化对象主要是醇。反应机理一般为加成消除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