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以其闲置的一处办公用房作担保.乙银行正好缺乏办公场所,于是与甲公司商定,由甲公司以此办公用房为乙银行设立担保物权.随后,甲公司向乙银行交付了办公用房,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借款,乙银行主张对办公用房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考点】抵押权的取得【答案】D【难易程度】★★【解析】办公用房(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未登记不能取得抵押权。
上海市甲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所有的一幢大厦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贷款1亿元.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中国银行为甲公司发放了贷款.甲公司后又在该大厦项目所在地块上增建了一幢商务楼,尚未竣工.甲公司因违约被法院判决支付巨额债务,无法偿还中国银行的贷款.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考点】优先受偿权【答案】D【难易程度】★★【解析】以城市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变价,但对新增房屋的变价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因此答案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