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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数据中有效数字不是四位的是
下列四个数据((1)0.21334(2)0.21335(3)0.21336(4)0.213346 )中修改为四位有效数字后为0.2134的是
A某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A某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A某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9条,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本题中A某具有甲乙两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惯常居所在乙国,应以其有惯常居所的乙国法律...
玛丽具有A国国籍,2008年死亡时住在B国。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C国的一辆豪华轿车并诉至C国法院。假设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此时,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反致指针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为准据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应适用甲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甲国法院最后适用了本国的法律,这种情况即称为反致。转致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
下列四个选项中,我国在立法中明确规定采取或在司法实践中运用的有哪几项?
定性是法律审判过程中必经的思维过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8条规定:涉外民事法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A项正确;我国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是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民通意见》、《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都有体现,B项正确;我国《民通意见》第194条即...
英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对于该合同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在第12条的条件下,减损本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依此可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不是强制性的,一方面,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法律而排除《联合国国...
2009年6月,中国甲公司出口一批机械设备给美国乙公司,后美国乙公司将该批设备转售给A国丁公司,2010年1月,A国丙企业控告丁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A国的专利权,丁公司找到乙公司,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负责。甲公司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不负责。其理由正确的有:
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是指卖方保证对其出手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者合法的处分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者要求的货物。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在如下两种情况下得以免除:(1)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者要求;(2)此...
中国华夏棉花出口公司2010年11月1日向美国约克公司发出电传称:“一级棉花1000吨,每吨150美元,CIP纽约,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要约在七日内回复有效。”要约发出后,由于美国市场棉花的需求量大增,致使棉花的价格急剧上涨,中国华夏公司遂于11月4日向美国约克公司发出通知表示撤销原来的要约,约克公司在其11月5日的回电中称其已于11月1日收到要约,同意接受该要约。针对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有下列哪几项?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5条的规定,(1)发价于送达被发价人时生效。(2)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发价人。由于美国约克公司已经于11月1日收到要约,中国华夏公司于1...
请比较以下两个案例:(1)买方从国外进口一批供圣诞节出售的火鸡,卖方交货的时间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晚了一个星期,由于圣诞节已过,火鸡难以销售,使买方遭受了重大损失。(2)买方从国外进口一批肉鸡,合同规定卖方应于7月至8月装运,但实际上卖方的装运日期,比合同规定的时间迟了一个星期,但这段时间里肉鸡的市场价格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供销情况亦正常。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根本违反合同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望得到的东西。案例(1)中,卖方的行为即属根本违反合同,因而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拒收迟交的货物;而案例(2)中,卖方延迟交货不属根本违反合同,买...
某公司A从国外进口一批钢坯,以集装箱运输,装箱单及提单上均载明为21箱。货交甲船运输后,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A公司将货物转售给B公司,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A公司向B公司背书交付了提单等各项单据。待船到目的港,B公司持单提货时,发现货物只有20箱。B公司要求甲船偿付漏装一箱的货款,船方经仔细审查,发现在大副记载的有关日志中,写明实际收货20箱。对此,船公司提出抗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短缺的一箱货物损失由谁承担?
提单是承运人接管货物或货物装船的依据。当提单被转让给善意第三方时,提单是承运人和提单持有人之间的绝对证据,承运人须严格按照提单上所记载的内容履行义务,即使承运人对提单所记载的货物有疑问,并能提出有效的证据,也不能推翻提单的记载。参见《维斯比...
2007年4月1日,中国深圳某进出口公司电告挪威某贸易公司,欲向其出售一批服装,价格条件为FOB黄埔,总价款为20万欧元,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付款。4月7日挪威公司复电,同意购买,但要求降价至16万欧元,深圳公司于4月10日电告对方同意其要求,挪威公司于4月11日收到此电报,4月16日深圳公司将货物装上“速达”号轮船,整批货物分装在五个集装箱中(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受《海牙规则》调整)。4月26日,当承运船舶在海上航行时,由于船员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其中二个集装箱被火焚毁,其余两个则完好无损。5月16日,货物运至马赛,挪威提出索赔。有关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项涉及承诺的生效时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用到达生效原则,因此A项正确。B项涉及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和卖方的交货义务,本题中卖方完成交货义务,FOB术语货物越过船舷风险转移,所以买方无权向卖方索赔,因此B项正确。C项涉及承运人的...
1、下列不属于增值税特点的是()。
动脉手术后患肢需制动1周。
动脉手术后患肢需制动2周。
测定某药物的干燥失重,在105℃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重18.2816g,加入样品后共重19.2816g,于l05℃下干燥3h,称重19.2767g,再于l05℃下干燥30min后称重l9.2765g,该样品是否已干燥恒重?若是,计算其干燥失重百分率。
检查某药物中的砷盐:取标准砷溶液2.0mL(每1mL相当于1μg的As),砷盐限量为0.0001%,应取供试品的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