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找到 383 条关于 商事法院 的结果
因征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能向法院起诉,经复议仍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对因征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能向法院起诉,经复议仍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①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 ②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
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得向法院起诉,经复议仍不服的,才能起诉。(   )
因征税问题发生的税务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因罚款、担保、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不经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甲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有().
【考点】物权的变动【答案】BC【难易程度】★★【解析】(1)选项A: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该手表的所有权,甲丧失了所有权,甲无权要求丙返回原物;(2)选项8: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无论戊是有偿取得还是无偿取得,戊均未取得所有权,甲有权基...
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打成重伤。经长时间的访查,于2005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李某。经交涉无结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法院不予支持。()
本题考核点是诉讼时效的概念。这里涉及到20年的问题,从权利受到侵害起超过 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年4月5日,商贩甲将一件有隐蔽瑕疵的衣服卖给了乙,4月8日乙发现了衣服有瑕疵,4月10日乙向甲提出退换要求,被甲拒绝,双方发生纠纷。乙于2003年4月15日向当地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以下表述正确的包括()。
没有解析...
下列情形中,甲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有()。
(1) 选项A: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甲丧失了所有权,甲无权要求丙返回原物;(2) 选项B:赃物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无论戊是有偿取得还是无偿取得,戊均未取得所有权,因此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戊返还原物;(3)...
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的下列判决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考点】合同的违约责任【答案】A【难易程度】★★【解析】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乙)应当向债权人(甲)承担违约责任。
刘某未经王某的同意,擅自将王某空闲的房屋出租给张某。之后,王某连续三个月按月向张某收取房租,后王某认为该房屋的租金太低,要求提高房租,张某不同意,认为王某违约,而王某以未和张某订立合同,刘某无处分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合同。法院可予以支持。()
本题考核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刘某虽然对王某的房屋没有处分权,但是王某对刘某的处分行为通过履行合同的方式予以追认,所以该合同有效。王某提出提高房租是变更合同的行为,承租人张某不同意说明变更无效,王某和张某应当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
孙女士于2011年5月1日从某商场购买一套化妆品,使用后皮肤红肿出疹,就医不愈花费巨大.孙女士经多次交涉无果后将商场诉至法院.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考点】合同的违约责任【答案】AB【难易程度】★★【解析】因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人股。后因公司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辞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5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为3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认为董事会的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要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所以股东是否提供担保不是必然...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1) 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没有1%的限定条件;(2) 选项B:王某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
何某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由于意外事故被法院宣告死亡,其16岁的儿子为合法的继承人,其妻黄某为其监护人,同时公司章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的,其继承人年满18岁的,可以自然获得股东资格,不需要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根据章程,何某的儿子不能继承股东资格,但他可以继承股份(作为财产),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其转让。
2014年3月1日,李某去某商场购物时,将自己携带的两件物品存放在存包处。当天取物时却只取到一件。存包员否认李某存了两件物品,双方争议未果,李某拟起诉至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有效期间是()。、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根据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适用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选项AB: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李某基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自2月1日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选项C:张某未经登记,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选项D:4月1日吴某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