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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的财政职能是( )。

酒厂将自产的5箱普通白酒移送到厂工会用于奖励先进员工,在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照章缴纳消费税。
月15日,甲公司向A厂购买一批原材料,财务部向丙银行提出申请并由丙银行为其签发了一张价值80万元、收款人为A厂的银行汇票。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该批材料实际结算金额为88万元,A厂按实填写了结算金额并在汇票上签章。A厂在6月10日向丙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受理,丙银行拒绝受理A厂的提示付款请求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所以丙银行拒绝受理A厂的提示付款请求是正确的。 依据:2018年教材第三章第84页
甲汽车厂将1辆生产成本6万元的自产小汽车用于抵偿债务,同型号小汽车不含增值税平均售价10万元每辆,不含增值税最高售价12万元每辆。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5%。加骑车厂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消费税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抵偿债务以及投资的,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选项B正确。 依据:2018年教材第四章第159页
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7年4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为70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已知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为10%。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项业务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该门市部的"对外销售额"(而非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应纳消费税=77.22÷(1+17%)×10%=6.60(万元)。 依据:2018年教材第四章第15...
甲礼花厂2017年11月委托乙厂加工一批焰火,甲礼花厂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37.5万元。当月乙厂将加工完毕的焰火交付甲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已知,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鞭炮、焰火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5%。有关甲礼花厂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1)选项AC:加工劳务由乙厂提供,应由乙厂缴纳增值税;(2)选项BD:①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只要受托方并非个人,应由受托方乙厂代收代缴,而非由委托方(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②委托加工环节、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
某企业甲责任中心将A产品转让给乙责任中心时,厂内银行按A产品的单位市场售价向甲支付价款,同时按A产品的单位变动成本从乙收取价款.据此可认为该项内部交易采用的内部转移价格是().
【答案】D【解析】双重价格,即是由内部责任中心的交易双方采用不同的内部转移价格作为计价基础。
某公司下属两个分厂,一分厂从事医药保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现在二分厂准备投资一项目也从事医药保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预计该项目投产后每年为二分厂带来营业收入1000万元,但由于和一分厂形成竞争,每年使得一分厂营业收入减少150万元,那么从该公司的角度出发,二分厂投资该项目预计的相关现金流人为()万元。
估算现金流量时应当注意:必须是项目的增量现金流量;考虑项目对企业其他部门的影响。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二分厂投资该项目预计的相关现金流入=1000-150 =850(万元)。一分厂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为无关现金流量。
某企业甲责任中心将A产品转让给乙责任中心时,厂内银行按A产品的单位市场售价向甲支付价款,同时按A产品的单位变动成本从乙收取价款.据此可以认为,该项内部交易采用的内部转移价格是(   ).
【解析】“双重价格”是指由内部责任中心的交易双方采用不同的内部转移价格作为计价基础。买卖双方可以选择不同的市场价格或协商价格,以满足企业内部交易双方在不同方面的管理需要。
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解析】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是对原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应视为“新要约”。
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解析】(1)选项A:该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非无效合同);(2)选项B:被代理人(甲)有追认权;(3)选项C:相对人(丙)有催告权;(4)选项D: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乙作为代理人不可能享有撤销权。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数量不限.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在这一过程中().
本题考核新要约的概念。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大学的回函对甲厂的要约做出实质性变更,即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上海的甲公司因购买北京乙厂的一套机器设备,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则下列正确的有().
本题考核合同约定不明的规定。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就交货地和付款地而言,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交货地,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付款地。本题中...
甲某与乙厂签订赠与合同,甲某赠与乙厂一台设备,合同订立后,由于甲某发生经济困难,要求撤销该赠与行为,乙厂以签订了合同为由,要求甲某立即交付设备,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本题考核赠与合同的撤销。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该情况是属于任意撤销,由于甲某并没有将设备交付,因此可以撤销该赠与。
甲公司与乙空调器厂签订一份空调器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7天内付款.后乙空调器厂在交货前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面临破产.根据规定,乙空调器厂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根据规定: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如: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只有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