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找到 1000 条关于 上海市服装公司 的结果
大连某出口企业与韩国某公司在大连签订一份出口农产品的合同。合同中有关法律适用的条文规定:“本合同适用韩国法律,但韩国的冲突法不包括在内”。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准据法泛指冲突规范所援引的,据以确定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具体权利与义务的,某一特定的实体法规范。从上述定义中,可以归纳出准据法具有三个特点:(1)准据法必须经冲突规范援引;(2)准据法必须能够确定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具体的权利...
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丙而签订合同,在该合同中,甲乙两公司约定该合同引发的争议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予以解决。假设,后来两公司在履行该合同时引发争议诉至中国法院,人民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来解决二者争端?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
美国甲公司在日本登记一个分支机构,但此分支机构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后来分支机构的股东就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发生分歧,诉至中国法院。则应该适用: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故应该选择此分支机...
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来科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豫达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
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买方)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采用“CIF上海”贸易术语。对此,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CIF术语后面所跟地点为目的港,A项错误。CIF术语下,卖方负责运输,并将货物交至船上,B项正确。CIF术语中的保险由卖方负责,C项错误。CIF的出口清关手续由卖方负责,D项错误。
英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对于该合同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在第12条的条件下,减损本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依此可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不是强制性的,一方面,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法律而排除《联合国国...
新加坡甲公司2010年2月12日向我国乙公司发电传:“急购化肥1000吨,CIF新加坡,每吨1100美元,跟单托收结算货款,四月底前装船,10日内请电复。”乙公司于2月20日回电甲公司:“你方报盘基本接受,最低价1125美元/吨。”甲公司于2月21日回电乙公司:“1125美元/吨可以接受,请提供氮含量检验证书。”乙公司2月22日收到该电时因觉得不能提供氮含量检验证书,遂不再理会甲公司,后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货,乙公司以合同未成立为由,拒绝交货。甲公司诉至我国某法院,根据有关《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本题中甲公司2月12日电属于要约,乙公司虽在要约规定有效期内(2月20日)作出答复,但内容上对要约报价作了实质性变更,属于无效承诺,导致原要约失效。而这一实质性变更的答复实际上可视为一个新要约,对此新要约,甲公司2月21日的回电实质上已构成...
中国某公司向美国甲公司出口一批布料,货物在2009年3月12日发运,但随后甲公司即表示因为其周转遇到困难,甲公司将无力购买该批货物。中国公司于是将货物转卖给美国的乙公司,双方在2009年3月15日签订合同,货物于3月20日抵达乙公司指定的港口。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这批布料的风险转移时间应是下列何时?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8条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本题中的布料在出售给美国的乙公司时,属于在运输途中的货物,因而根据公约的规定,其风险应自合同订立时起转移给买方,故B项正确。
中国某公司与日本某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中国公司为卖方,合同履行期限届至,日本公司既不交付价款,也不按约提取货物。此时中国公司的以下做法中不正确的有:
保全货物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仍持有货物或控制货物的处置权时,该当事人有义务对他所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进行保全。保全货物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约一方当事人因违约而给自己带来的损失。买卖双方都有保全货物的义务,但条件不同:(1)卖方保...
2009年6月,中国甲公司出口一批机械设备给美国乙公司,后美国乙公司将该批设备转售给A国丁公司,2010年1月,A国丙企业控告丁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A国的专利权,丁公司找到乙公司,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负责。甲公司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不负责。其理由正确的有:
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是指卖方保证对其出手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者合法的处分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者要求的货物。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在如下两种情况下得以免除:(1)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者要求;(2)此...
2006年8月8日,加拿大A公司向中国B公司发出实盘,来电称:“欲出售优质铁矿石1.5万吨,价格条件为150美元/吨,FOB温哥华,总价款为75万美元,本月内复到有效。”中国B公司于8月18日回电:“若单价为145美元/吨,可以接受1.5万吨。”加拿大A公司8月24日再次回电:“单价不能低于147美元。”中国公司8月28日发出了接受加拿大公司条件的通知,加拿大A公司8月29日收到通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承诺的生效时间上采用到达生效原则,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FOB术语属于国际商业惯例,当事人在引用惯例时可以对惯例进行相应的修改与增减,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
中国华夏棉花出口公司2010年11月1日向美国约克公司发出电传称:“一级棉花1000吨,每吨150美元,CIP纽约,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要约在七日内回复有效。”要约发出后,由于美国市场棉花的需求量大增,致使棉花的价格急剧上涨,中国华夏公司遂于11月4日向美国约克公司发出通知表示撤销原来的要约,约克公司在其11月5日的回电中称其已于11月1日收到要约,同意接受该要约。针对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有下列哪几项?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5条的规定,(1)发价于送达被发价人时生效。(2)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发价人。由于美国约克公司已经于11月1日收到要约,中国华夏公司于1...
2006年6月,佛易纳公司与晋堂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运动器材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晋堂公司作为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其与合同约定不符。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关于买方的权利义务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基本相同,只是使用的法律概念有所不同。因此,如果考生熟悉《合同法》就可以做出正确的选择。当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超过合同约定的数量时,买方有选择权。依据《公约》第52条的相...
中国山东某公司于2011年6月14日收到甲国某公司来电称:“×××设备3560台,每台270美元CIF青岛,7月甲国×××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11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中国山东公司于2011年6月17日复电:“若单价为240美元CIF青岛,可接受3560台×××设备;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国公司于2011年6月18日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此时,该机器价格上涨,中方又于2011年6月21日复电:“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但甲国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可知CIF条件下交货地点为装运港船上,因此A项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有效的承诺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依公约第18条的规定,承诺的作出可以声明或行为表示,...
美国乙公司向日本甲公司购买大米,双方约定“CIF价格条件,交货品质以日本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依据”,经日本商品检验局检验,该批货物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品质。但是,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现大米生虫,致使该批货物无法销售。美国公司对该批大米再次进行检验,结果发现该批大米本身没有问题,而是日本公司提供的装大米的袋子含有虫卵。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有:
商品检验有离岸检验、到岸检验和双重检验三种,其中在卖方所在地的检验为离岸检验,所以A项正确。判断BC两项,首先要明确风险转移有一个前提就是在卖方无违约的情况下风险转移。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6条的规定:(1)卖方应按照合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