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甲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4月1日,甲公司收到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税额600万元.(2)6月30日,甲公司以8000万元的拍卖价格取得一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房屋,该房屋的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当地政府为鼓励甲公司在当地投资,于同日拨付甲公司2000万元,作为对甲公司取得房屋的补偿.(3)8月1日,甲公司收到政府拨付的300万元款项,用于正在建造的新型设备.至12月31日,该设备仍处于建造过程中.(4)10月10日,甲公司收到当地政府追加的投资500万元.甲公司按年限平均法对固
处于建造过程中的设备,有关的支付补助不摊销,收到当地政府追加的投资不属于政府补助。2013年度因政府补助确认的收益金额=600+2000/50×6/12=620(万元)。
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7月1日为新建生产车间而向商业银行借入专门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4%,款项已存入银行.至2014年12月31日,因建筑地面上建筑物的拆迁补偿问题尚未解决,建筑地面上原建筑物尚未开始拆迁;该项借款存入银行所获得的利息收入为19.8万元.甲公司2014年就上述借款应予以资本化的利息为( )万元.
【解析】因不符合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所以应予以资本化的利息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