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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务人员之间团结协作的医德要求:()
在《希波克拉底誓言》中指出:“检束一切堕落及害人行为,我不得将危害药品给与他人,并不作该项指导,虽有人请求亦必不与之。尤不为妇人施堕胎手术。……凡患结石者,我不施手术,此则有待于专家为之。”这体现了          原则。
保护环境是()
A某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A某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A某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9条,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本题中A某具有甲乙两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惯常居所在乙国,应以其有惯常居所的乙国法律...
玛丽具有A国国籍,2008年死亡时住在B国。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C国的一辆豪华轿车并诉至C国法院。假设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此时,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反致指针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为准据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应适用甲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甲国法院最后适用了本国的法律,这种情况即称为反致。转致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
中国公民李某移民挪威,并取得绿卡,其在瑞典也有住所。2012年9月6日,李某申请加入挪威国籍。在等待批准期间,与另一个在挪威旅游的中国公民蔡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工艺品的合同。李某未如期履约,并称自己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张合同无效。蔡某回国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承担合同责任。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李某已经定居国外,当李某2012年9月6日自愿加入挪威国籍时,其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此,在李某未取得挪威国籍之前是无国籍人,故B项正确,A项错误。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甲公司向美国乙开证行发出通知,说明汇票上存在欺诈,而乙开证行兑付了汇票。乙开证行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银行对信用证具有审单的义务,审单时只需坚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即可。D项实际上是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表述,即在承认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原则的同时,也应当承认有例外情况。如果在银行对卖方提交的单据付款或承兑以前,发现或获得确凿证据,证明卖...
针对企业整体的、由最高管理层制定的、用于指导企业一切行为的战略是()。
特汽车公司总裁亨利·福特要求“T型”福特汽车漆成黑色的行为,就可以理解为一种战略。按照明茨伯格的战略5P定义,这表明()。
对企业的宏观环境进行分析,其主要内容包括()。
以下哪个不是网络环境下主体的身份标识信息?
坚持(),是应对发展环境变化、增强发展动力、把握发展主动权,更好引领新常态的根本之策。
正确答案:A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核心是()。
正确答案:A
PM2.5(细粒颗粒)这个大家原本很陌生的专有名词,因为2011年10月我国多地灰霾天气造成严重大气污染而迅速成为社会热词。2012年2月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PM2.5指标,该指标随后又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既折射出当前我国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同时也反映了党和政府治理环境污染、建设生态文明的决心。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是()。
正确答案:ABCD
2016年7月以来,中央陆续派出环保督察组进驻各地进行现场督察,掀起了一场新治污问责风暴,环保督察,从环保部门牵头到中央主导从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为主”,这是我国环境监管模式的重大变革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有利于()。
正确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