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找到 1000 条关于 第七章 运动与健康 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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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术机构近几年的体检资料显示:糖尿病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于是请社区护理人员针对此现象制订适合该学术机构人群的干预措施。调查发现,该机构糖尿病的发病率与吸烟、高热量饮食及缺乏运动有关,于是护理人员制定一系列的干预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大连某出口企业与韩国某公司在大连签订一份出口农产品的合同。合同中有关法律适用的条文规定:“本合同适用韩国法律,但韩国的冲突法不包括在内”。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准据法泛指冲突规范所援引的,据以确定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具体权利与义务的,某一特定的实体法规范。从上述定义中,可以归纳出准据法具有三个特点:(1)准据法必须经冲突规范援引;(2)准据法必须能够确定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具体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这是一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就是一个冲突规范。冲突规范有以下几个特点:(1)它是法律适用规范,而不是一般的实体法规范,它仅指明某种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本身并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故D项不正确。(...
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丙而签订合同,在该合同中,甲乙两公司约定该合同引发的争议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予以解决。假设,后来两公司在履行该合同时引发争议诉至中国法院,人民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来解决二者争端?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
下列关于公共秩序保留与“直接适用的法”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第5条规定:“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可知,正确答案为ABCD。
原告莱蒙的妻子莱蒙夫人,原为比利时人,因与莱蒙结婚而取得法国国籍。后来,她想与莱蒙离婚而与一罗马尼亚人结婚,由于法国法律规定不准离婚,而德国法律准允离婚,于是莱蒙夫人只身迁居德国,并申请加入德国国籍,而后在德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获得离婚判决后,在柏林与该罗马尼亚人结婚。不久,莱蒙夫人因遇车祸而死亡,原告莱蒙在法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其财产,依国际私法的理论,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一般来说,在实践中,大多数国家都认为法律规避是非法的,不承认其效力。如法国、意大利、瑞士、荷兰、德国等国。本题中当事人取得德国国籍的动机是为了逃避法国法的规定,构成法律规避,其离婚、再婚行为应均属无效。依此,本题BC项是正确答案。
北京某高校学生甲接到一封美国某高校入学通知书的电子邮件,与学生甲同住一宿舍并共用同一台电脑的学生乙得知该消息后,出于对甲的妒忌,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甲的名义回复该美国高校拒绝去该校就读,美国高校遂取消了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真相后,在中国法院对乙提起诉讼。有关法院审理该案适用法律不正确的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甲、乙的共同经常居住地在北京,因此应适用中国法律。故B、C、D说...
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买方)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采用“CIF上海”贸易术语。对此,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CIF术语后面所跟地点为目的港,A项错误。CIF术语下,卖方负责运输,并将货物交至船上,B项正确。CIF术语中的保险由卖方负责,C项错误。CIF的出口清关手续由卖方负责,D项错误。
英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对于该合同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在第12条的条件下,减损本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依此可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不是强制性的,一方面,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法律而排除《联合国国...
中国某公司与日本某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中国公司为卖方,合同履行期限届至,日本公司既不交付价款,也不按约提取货物。此时中国公司的以下做法中不正确的有:
保全货物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仍持有货物或控制货物的处置权时,该当事人有义务对他所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进行保全。保全货物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约一方当事人因违约而给自己带来的损失。买卖双方都有保全货物的义务,但条件不同:(1)卖方保...
2006年6月,佛易纳公司与晋堂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运动器材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晋堂公司作为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其与合同约定不符。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关于买方的权利义务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基本相同,只是使用的法律概念有所不同。因此,如果考生熟悉《合同法》就可以做出正确的选择。当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超过合同约定的数量时,买方有选择权。依据《公约》第52条的相...
根据国际公约有关规定,在卖方有义务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的情况下,关于卖方的此项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4条规定:“卖方有义务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他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移交这些单据。如果卖方在那个时间以前已移交这些单据,他可以在那个时间到达前纠正单据中任何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形,但是,此一权利...
2008年8月,中国大力茶叶出口公司与英国玛丽公司签订了出口200吨上等茶叶的合同,价格条件是CIF伦敦。大力公司为该批茶叶投保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安险附加串味异味险。在香港外海水域,运载该批货物的货轮“稳健”号遭遇台风,台风掀起的巨浪导致货舱进水,引起底层部分茶叶湿损。在抵御台风的过程中,“稳健”号触礁,导致部分茶叶包装破损,并且一个货舱进水,数箱茶叶受海水浸泡受损。“稳健”号经简单修理后抵达伦敦港,但发生航行延误。对于下列哪种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平安险下,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主要包括:(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
2007年6月6日,中国金龙公司与德国高尔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绿豆的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是CIF汉堡每箱32美元,8月装船。2007年8月10日,该批绿豆10000箱经中国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装上了天荣公司的“大远”号轮,装船前托运人指示承运人在运输中应注意适当对绿豆货舱通风降温。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金龙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在运输途中“大远”轮与美国某航运公司“Lotus”号货轮发生碰撞,导致“大远”轮部分货舱进水,使2000箱绿豆及其他货物湿损。为修理该船以便继续航行,该轮开进附近的避难港,并发生了避难港费用和必要的船舶修理费用。“大远”轮到达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余下的8000箱绿豆已发霉,经查绿豆发霉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货舱温度过高所致。依《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本题中,2000箱湿损的货物是由船舶碰撞引起的,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船舶碰撞是由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造成的,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可以免责,这是有关承运人责任的一个非常特殊、也是非常著名的规定,即航行过失免责,我国海商法也吸收了这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