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辅助业,综合技术服务业等。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科学研究等。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警察等。
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之间的交换要保持平衡,即i(v+m)=iic。要实现简单再生产,第一部类向第二部类提供的生产资料与第二部类向第一部类提供的消费资料,要保持一致的比例关系,达到供求平衡,是简单再生产的基本条件。2、第一部类产品的实现和两大部类补偿生产资料的需求之间要保持平衡,即;i(c+v+m)=ic+iic。社会生产要按照原有规模不断地进行,第一部类生产的产品就必须能够补偿两大部类所消耗掉的生产资料。3、第二部类产品的实现要与两大部类个人消费需求之间保持平衡,即:ii(c+v+m)=i(c+m)+ii(v+m)。社会上用于个人消费需要的产品必须和第二部类所生产的产品保持平衡,简单再生产才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