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在沈阳、大连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0年沈阳分机构收入、工资、资产分别是80万元、30万元、40万元;大连分机构收入、工资、资产分别是60万元、40万元、60万元;2010年一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160万元,沈阳分支机构一季度预缴所得税税款为()万元.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沈阳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80÷(80+60)]+0.35×[30÷(30+40)]+0.30×[40÷(40+60)]=47%,沈阳分支机构应预缴企业所得税=160×47%×50%=37.60(万元)
某居民企业,2009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09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本题考核工资和三项经费。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福利费扣除限额为300×14%=42(万元).实际发生45万元,准予扣除42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2%=6(万元),实际发生5万元,可以据实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扣除...
某居民企业,2010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0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本题考核工资及三项经费的扣除限额。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福利费扣除限额=300×14%=42(万元),实际发生45万元,准予扣除42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2%=6(万元),实际发生5万元,可以据实扣除;职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