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对存货进行期末计价,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按单项存货进行比较.2014年12月31日,甲、乙、丙三种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分别为:甲存货成本10万元,可变现净值8万元;乙存货成本12万元,可变现净值15万元;丙存货成本18万元,可变现净值15万元.甲、乙、丙三种存货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1万元、2万元、1.5万元.假定该企业只有这三种存货,2014年12月13日,该企业应补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总额为( )万元.
【解析】2014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总额=(10-8)+(18-15)=5(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2+1.5=4.5(万元),因此应补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总额=5-4.5=0.5(万元),选项B正确。
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项资产置换合同,甲公司以其持有的联营企业30%的股权作为对价,另以银行存款支付补价100万元,换取丙公司生产的一大型设备,该设备的总价款为3900万元,该联营企业30%股权的取得成本为2200万元;取得时该联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7500万元(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甲公司取得该股权后至置换大型设备时,该联营企业累计实现净利润15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4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650万元.交换日,甲公司持有该联营企业3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800万元,不
【解析】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的账面价值=2200+(7500X30%-2200)+(1500-400)X30%+650X30%=2775(万元),甲公司处置该联营企业股权确认投资收益=3800-2775+650X30%=2775(万元),选项...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09年12月5日以一批商品换入乙公司的一项非专利技术,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换出商品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另收到乙公司补价10万元.甲公司换入非专利技术的原账面价值为60万元,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换入该非专利技术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解析]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100-收到的补价10+换出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7=107(万元)。
甲公司以一台生产设备和一项专利权与乙公司的一台机床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换日甲公司换出生产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累计折旧为250万元,公允价值为780万元;换出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120万元,累计摊销为24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乙公司换出机床的账面原价为1500万元,累计折旧为75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32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收取银行存款180万元作为补价.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因素,甲公司换入乙公司机床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解析】不具有商业实质情况下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其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支付的相关税费-收到的补价=(1000-250)+(120-24)-180=666(万元)。
甲公司以M设备换入乙公司N设备,另向乙公司支付补价5万元,该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交换日,M设备账面原价为66万元,已计提折旧9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8万元,公允价值无法合理确定;N设备公允价值为72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项交换对甲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解析]因为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合理确定,但该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所以甲公司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换入资产为基础确定,即甲公司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72-5=67(万元),账面价值=66-9-8=49(万元),该项交换对甲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金...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以生产经营用的客车和货车交换乙公司生产经营用的C设备和D设备.交换日,甲公司换出:客车原值45万元,已计提折旧3万元,公允价值45万元;货车原值37.5万元,已计提折旧10.5万元,公允价值30万元.乙公司换出:C设备原值22.5万元,已计提折旧9万元,公允价值15万元;D设备原值63万元,已计提折旧7.5万元,公允价值8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23.4万元(其中补价20万元,增值税进项差额3.4万元).假定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
【解析】甲公司换入资产的总成本=45+30+20=95(万元);换入C设备的入账价值=95X15/(15+80)=15(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计税基础与公允价值相同.甲公司以库存商品A产品和B产品交换乙公司一批原材料,双方均将收到的存货作为库存商品核算(具有商业实质).有关资料如下:甲公司换出:(1)库存商品—A产品,账面成本36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0万元,公允价值300万元;(2)库存商品—B产品,账面成本8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万元,公允价值4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46.8万元补价,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取得的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解析】原材料的入账价值=(300+60)+46.8+(300X17%+60X17%)-400X17%=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