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找到 1000 条关于 中国行政法 的结果
监察机关
所属分类:中国行政法
监察机关名词解释: 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 建国初期,政务院曾设有人民监察委员会,后改为监察部,1959年4月被撤销。1986年12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国务院设立监察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监察机...
行政监察对象
所属分类:中国行政法
行政监察对象名词解释: 行政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监察机关的管辖是:监察部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员进行监察...
行政管理法制监督
所属分类:中国行政法
行政管理法制监督名词解释: 亦称行政法制监督,指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所进行的监督。 是保证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是监督主体对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的判断和控制行为。其种类从不同角度主要划分为:...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
所属分类:中国行政法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名词解释: 1988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同年12月1日发布。 共13条。主要内容:(1)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假借名义或者以变相形式赠送或接受礼品...
行政处理决定
所属分类:中国行政法
行政处理决定名词解释: 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职权范围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进行的执法行为。 它是行政执法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主体主要是一般权限的国家行政机关和专门权限的国家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况下,法律、法规授权的...
行政决策行为
所属分类:中国行政法
行政决策行为名词解释: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行政管理事务时,根据一定的情况和条件,对于可供选择的多种方案作出抉择,以达到预定目标的法律行为。 一般地说,这种行为是行政立法行为或行政执法行为产生的前提。行政决策行为的依据是宪法、法律...
行政责任原则
所属分类:中国行政法
行政责任原则名词解释: 国家行政机关对其采取的行政措施应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负有领导、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特定任务,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采取行政措施,指导和管理所属各部门、下级国家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的行政活...
因地制宜原则
所属分类:中国行政法
因地制宜原则名词解释: 应当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实际情况处理各项工作的原则。 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这是主客观相一致和从实际出发原则在行政管理上的体现。 我国是一个大国,沿海与内地、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以及各地区之间的差别很大,发展也不平衡...
民族平等原则
所属分类:中国行政法
民族平等原则名词解释: 民族不分大小,在各个方面享有同等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原则。 是我国宪法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各民族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实现民族平等,就是要逐步消灭这种差...
法制统一原则
所属分类:中国行政法
法制统一原则名词解释: 一切行为都不能违反宪法的原则。 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宪法第5条规定,这一原则体现在3个方面:(1)立法必须统一。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章和规范...
行政管理体制
所属分类:中国行政法
行政管理体制名词解释: 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形式、体系及其相互关系、职责权限划分和各种管理制度的总称。 具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中的法律地位,与其它国家机关的关系;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体系及其管辖范围、相互关系...
科长
所属分类:中国行政法
科长名词解释: 我国国家机关所属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 国家机关的科长职位因其隶属机关的性质和级别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县级人民政府的科长,是县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是所在科的法定代表人,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局长
所属分类:中国行政法
局长名词解释: 我国国家行政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人。 负责主管某项业务工作。有国务院直属机构、部委的局长以及省、市、县级政府的局长之分。国务院直属机构和部委的局长都由国务院任命。国务院直属机构的局长职位相当于副部长级;部、委的局长与司长同...
乡长、镇长
所属分类:中国行政法
乡长、镇长名词解释: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 由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领导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报告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
区长
所属分类:中国行政法
区长名词解释: ①市辖区的区长。 区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由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区长领导区人民政府的工作,召集和主持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工作。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