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期至2010年8月.王某欠陈某10万元货款,应于2010年7月偿付.至2010年8月,王某尚未清偿货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请求陈某支付1万元租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的权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解析】(1)选项A:留置权的行使对象仅限于动产,不包括不动产;(2)选项B:在陈某与王某的货款债务中,并未将王某的房屋设为担保物,陈某不享有任何优先受偿权;(3)选项C: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考点】合同的订立【答案】C【难易程度】★★【解析】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