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生产总值(gn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国民生产总值是个收入概念,国内生产总值是个生产概念。国民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有三种:(1)生产法(或称部门法),是从各部门的总产值(收入)中减去中间产品和劳务消耗,得出增加值。各部门增加值的总和就是国民生产总值;(2)支出法(或称最终产品法),即个人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支出+国内资产形成总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和库存净增或净减)+出口与进口的差额;(3)收入法(或称分配法),是将国民生产总值看作为各种生产要素(资本、土地、劳动)所创造的增加价值总额。因此,它要以工资、利息、租金、利润、资本消耗、间接税净额(即间接税减政府补贴)等形式,在各种生产要素中间进行分配。这样,将全国各部门(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上述各个项目加以汇总,即可计算出国民生产总值。
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之间的交换要保持平衡,即i(v+m)=iic。要实现简单再生产,第一部类向第二部类提供的生产资料与第二部类向第一部类提供的消费资料,要保持一致的比例关系,达到供求平衡,是简单再生产的基本条件。2、第一部类产品的实现和两大部类补偿生产资料的需求之间要保持平衡,即;i(c+v+m)=ic+iic。社会生产要按照原有规模不断地进行,第一部类生产的产品就必须能够补偿两大部类所消耗掉的生产资料。3、第二部类产品的实现要与两大部类个人消费需求之间保持平衡,即:ii(c+v+m)=i(c+m)+ii(v+m)。社会上用于个人消费需要的产品必须和第二部类所生产的产品保持平衡,简单再生产才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