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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由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
按新的税务登记办法,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经营地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其()。
【答案解析】: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经营地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持( )向营业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答案解析】: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1)税务登记证件副本;(2)《外管证》。
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外,都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
依据:《税法》教材第449页。
对外省来本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本省税务机关可以售予其发票,但应要求提供担保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与数量交纳10000元以下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依据:《税法》教材第459页。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有()。
本题考核点是股东会的会议制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10000万元,董事会成员有5人。下列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本题该公司由于甲董事辞去董事职务而少于5人);(2...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具体情形时,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考点】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制度【答案】ABCD【难易程度】★★【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章程规定的2/3、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和监事会提议召开...
某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10000万元,董事会成员有5人.下列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考点】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制度【答案】AD【难易程度】★★【解析】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本题该公司由于甲董事辞去董事职务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是()。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会议规则。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考点】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制度【答案】ABD【难易程度】★★【解析】选项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肯定不足2/3。
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根据《公司法》规定,该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
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1)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选项A正确);(2)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选项D未达到1/3) ;(3)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四人均以25万元的货币出资.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时,甲享有50%的表决权,乙享有7%的表决权,丙享有13%的表决权,丁享有30%的表决权.2010年4月1日,丙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拟将该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表决时,丁未出席会议,甲和丙表示赞成,乙表示反对.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答案】AD【难易程度】★★【解析】(1)选项AB: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而非出资比例)的股东才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本题中,丙享有13%的表决权,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选项CD:变更公司形式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