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普通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吸收甲入伙。甲入伙前,合伙企业对乙负债10万元。甲入伙后,该合伙企业继续亏损,甲遂要求退伙,获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此期间,该合伙企业欠丙货款20万元。甲退伙后,合伙企业又向丁借款20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上述债务均未清偿。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根据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合伙企业欠乙和丙的债务是在甲退伙之前发生的,甲应对这两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2000元买了一套洗涤设备,设立了普通合伙企业。甲准备将自己所占份额的50%按1000元转让。甲通知乙、丙后,乙表示愿意以800元买下,丙未表态。丁知道后,表示愿以1000元买下甲转让的份额。丙见丁想买,随即向甲表示愿以1000元买下甲转让的份额。如果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正确的做法是()。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