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控股股东丁会议签订协议,协议约定;采用免税合并方式甲公司向丁公司定向发行1.2亿股本公司股票,以换取丁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的股权.甲公司并购事项于2014年12月10日经监管部门批准,作为对价定向发行的股票于2014年12月31日发行,当日收盘价为每股5.5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于2014年1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0.5亿元(不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当日并购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为6400万元.甲公司和丁公司在此项交易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甲公司
【解析】企业合并成本=12000×5.5=66000(万元),合并中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05000-6400×25%=103400(万元),合并商誉=66000-103400×60%=3960(万元)。
年1月1日,A公司取得B公司80%的股权形成企业合并,此前双方不具有任何关联方关系.合并当日B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差额为B公司一项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所引起的,该项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寿命为5年.2010年6月30日,B公司向A公司出售一项固定资产,售价为350万元,在B公司账上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也不存在任何减值迹象.A公司将购入的乙产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
经调整后B公司2010年净利润=800-(1200-1000)/5+(500-350)-(500-350)/5/2=895(万元);按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895×80%=7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