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辅助业,综合技术服务业等。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科学研究等。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警察等。
工业增加值指工业行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它是国内生产总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工业企业的增加值之和,就是工业部门向社会提供的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1)生产法,工业企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本年应缴增值税-工业中间投入。(2)收入法,工业企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