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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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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先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
无
个人独资企业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未明确以其家底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在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不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行行为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的债务,全体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没有解析...
甲、乙、丙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王某担任总经理,公司成立后不久,丁受让丙的部分出资加入。后A公司欠B公司货款250万元,A公司全部财产只有150万元。B公司经调查发现,甲的出资200万元已经在王某的协助下全部抽逃。现B公司拟要求甲对A公司欠付B公司的款项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B公司还可以要求()与甲承担连带责任。
[ 解析] 本题涉及的是"抽逃出资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关键看是否存在" 协助抽逃"行为。
甲公司从乙农场购入10头种牛,乙农场违约,将部分带有传染病的种牛交付给甲公司,致使甲公司所饲养的其他奶牛大量患病造成财产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要求乙农场承担责任的方式是().
【考点】合同的违约责任【答案】D【难易程度】★★【解析】因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与企业是不可分割的,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这实际上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责任的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与责任同投资人个人是紧密相连的,企业财产所有权归投资人所有,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也是企业的财产,因此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则用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予以清偿。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当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下列人员中,应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①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③新入伙...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没有解析...
投资人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书上没有注明是以个人财产出资还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没有明确的,就不能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某普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吸收甲入伙。甲入伙前合伙企业已负债20万元。甲入伙1年后退伙,在此期间合伙企业新增负债10万元。甲退伙后半年,合伙企业解散,以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有80万元债务不能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承担清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解析】甲对入伙前及担任合伙人期间的3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某公司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应同时承担缴纳罚款、罚金和民事赔偿责任,如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题考核点是法律责任。
破产程序终结后,且未另外发现破产财产的,债权人通过破产分配未能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予以清偿,破产企业未偿清余债的责任依法免除。()
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分配。根据有关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通过破产 分配未能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予以清偿,破产企业未偿清余债的责任依法免除。
在破产程序中,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果担保物在其行使权力前灭失,优先受偿权利也随之灭失,债权人的债权只能作为破产债权受偿。但第三人对担保物的灭失负有赔偿责任的,在赔偿范围内,债权人对赔偿金额仍享有优先受偿权。()
根据《破产法》规定,如果担保物在其行使权利前灭失,优先受偿权利也随之消失,债权人的债权只能作为破产债权受偿。但第三人对担保物灭失负赔偿责任的,在赔偿范围内,债权人对赔偿金额仍享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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