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解析】延付或者拒付租金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本题中,租金到期日为2009年6月30日,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无中断事由),诉讼时效期间为2009年6月30日到2010年6月30日。
甲、乙因买卖货物发生合同纠纷,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审理时,乙提出双方已经签订了仲裁协议,应通过仲裁方法解决.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对该案件的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解析】(1)如果乙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驳回甲的起诉,应选A;(2)如果乙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才提交仲裁协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应选D。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的,先找“监事会”(而非董事会,选项AB错误)。如果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