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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9%,因公司管理人员拒绝向其提供公司账本,甲以其知情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为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持有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发生某些法定事由时,可以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法定事由的有()。
【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甲、乙、丙、丁共嗣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拟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丙拟提出的下列理由中,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是().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根据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该题针对“保证期间和保证的诉讼时效”知识点进行考核...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直接诉讼。《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股东直接诉讼中,不涉及监事。【该题针对“股东诉讼”知识点进行考...
原告同时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这些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本题考核诉讼管辖。根据规定,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解析】延付或者拒付租金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本题中,租金到期日为2009年6月30日,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无中断事由),诉讼时效期间为2009年6月30日到2010年6月30日。
甲公司与乙银行发生票据支付纠纷而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银行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解析】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甲、乙因买卖货物发生合同纠纷,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审理时,乙提出双方已经签订了仲裁协议,应通过仲裁方法解决.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对该案件的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解析】(1)如果乙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驳回甲的起诉,应选A;(2)如果乙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才提交仲裁协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应选D。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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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欠乙公司的设备租金一直未偿还,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甲公司不执行判决;法院随即查封了甲公司的部分财产。此时甲公司被宣告破产,乙公司可以就该查封的财产优先受偿。()
本题考核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法律效力。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的,先找“监事会”(而非董事会,选项AB错误)。如果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