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出资额的比例是1:1:2:2,则每一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表决权的比例是()。
对各合伙人,无论出资多少和以何物出资,表决权数应以合伙人的人数为准,亦即每一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均有同等的表决权。
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人数为4人,董事会成员为9人,监事会成员为3人。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由以下人员提议召开:第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第二,1/3以上的董事;第三,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本题选项A的表述达1/10以上表决权;选项B的表述则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