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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作为债务人的出资人,应足额向债务人缴纳出资,并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房屋出资,但未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债务人对该房屋没有处分权,不能作为其对外偿还债务的担保物权。由此不能认定股东以房屋出资到位。因此,股东应当在出资房屋的价值范围内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股东出资义务,在公司成立后亦未补足出资,自然会造成公司实际上无资产可供日常经营活动,因此造成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损失,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应在认缴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帮助他人设立注册资金虚假的公司应当为过错行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分公司未经审批部门同意私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并以其个人名义使用该合同专用章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协议,借款到期分公司未予清偿时,总公司不应当对债权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现代国际商法的调整范围既包括传统的商事组织、合同、代理、买卖、海商、票据、保险等领域,还扩展到产品责任、技术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金融等众多的国际经济领域。(  )
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予支持。
根据九民纪要,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享有的债权已经由生效裁判确认,其另行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列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
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享有的债权提起诉讼的同时,一并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列公司和股东为共同被告;
对于带有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当出票人不按期付款时,银行可以向背书企业追索,背书企业承担着潜在的债务责任。这种责任在会计上称为其他长期负债。()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果关系只是想查明结果是谁造成的,并不意味着存在因果关系就一定要对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看行为人主观方面有无罪过,但行为要对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就必然具有因果关系。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则应视甲主观上有无罪过而定。
15岁的甲携带凶器抢夺的;或者在聚众“打砸抢”中故意毁坏财物的,都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对贩卖毒品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对基本性质相同、危害程度相当的走私、制造、运输毒品的行为则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