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其中,外国合营者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美元.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合营双方分期缴付出资.2006年6月1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外国合营者缴付出资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1)选项A:外国合营者以货币出资时,只能以外币缴付出资,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2)选项BC: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3)选项D:分期出资...
外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企业成立后,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缴清了出资,但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缴清出资.乙公司遂向甲公司发出催告函,要求甲公司在1个月内缴清出资,但1个月后甲公司仍未缴清出资.下列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外商投资企业一方未按期缴付出资的,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1个月内缴付出资,逾期仍未缴付出资的,视同违约方自动退出外商投资企业(选项A正确);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选项D正确);守约方应当在逾期1个月内,向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