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6年1月1日采用经营租赁的方式从乙公司租入机器设备一台,租期为5年,设备价值为28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2年。租赁合同规定:第1年和第2年免租金,第3年至第5年的租金分别为72万元、88万元、64万元;第3年至第5年的租金于每年年初支付。2016年甲公司应就此项租赁确认的租金费用为()万元。
租金总额=72+88+64=224(万元),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