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9月30日,付款期限为10月31日,9月30日,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下列主张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解析】(1)选项AC: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选项B: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选项...
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8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8年10月31日.9月30日,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下列主张中,有法律依据的有().
【考点】合同的履行【答案】ABD【难易程度】★★【解析】(1)选项AC: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在本题中,热电厂作为后履行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2)选项B...
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一台大型设备,由于疏忽在合同中未规定检验期间.设备运回后,甲企业组织人员进行检验,未发现质量有问题,于是投入使用.第3年,设备出现故障,经反复查找,发现设备关键部位存在质量瑕疵.按照该设备的说明书,其质量保证期为5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考点】买卖合同【答案】C【难易程度】★★【解析】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