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013年应确认的收入为()万元.
【考点】收入的确认【答案】C【难易程度】★【解析】甲企业2013年应确认的收入=100×(1-20%)+100×20%/5=84(万元)。
年3月2日甲公司委托A公司代销商品1200件,协议价为每件5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该商品的实际成本为每件300元.商品已于当日发出.甲公司收到A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A公司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甲公司.A公司按每件800元的价格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8月30日甲公司收到A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列明已销售代销商品的50%.下列关于该笔委托代销业务的处理中,表述正确的有().
【考点】委托代销业务确认收入【答案】ACE【难易程度】★★【解析】甲公司8月30日应确认的收入=1200×500×50%=300000(元);A公司8月30日应确认的收入=1200×800×50%=4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