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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注册会计师于2×11年2月5日,在完成审计工作阶段发现D公司曾于20×9年2月4日为E公司向银行大额借款6000万元做了债务担保,并且获知E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不佳,该银行借入的大额款项已逾期未能偿还,银行已经针对该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尚未做出最终判决,但D公司很可能因此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6000万元,针对该事项,D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出下列处理方案,乙注册会计师认为其处理中正确的是()。
[解析]因为根据条件判断已经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因此应当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营业外支出。
某公司2005年转让甲企业股票取得股权转让收益100万元,转让乙企业股票损失30万元。该公司2003年曾发生股权转让损失40万元,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一直没有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则该公司2005年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收益为(   )。
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100-30-40=30(万元)。
某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该公司净资产额为2亿元人民币,3年前该公司曾发行5年期债券3000万元。该公司此次发行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
本题考核点是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根据规定,发行公司债券时,其累计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本题中,公司累计债券总额不得超过8000万元(净资产20000万元×40%=8000万元),该公司已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债券为3000万元
假设2007年9月25日,人民法院受理了A国有企业的破产案件,并于2007年11月10日宣告A国有企业破产程序终结。2009年1月12日,人民法院发现A国有企业曾于2007年10月23日放弃自己对B企业的债权。对此情形,应由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追回财产,追加分配。()
本题考核破产程序终结的规定。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破产企业有法定予以撤销行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回财产,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向债权人追加清偿。本题破产企业有放弃自己债权的行为,也是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的,应由债...
年10月26日人民法院受理A国有企业的破产案件,2004年4月10日人民法院宣告A国有企业破产,2005年3月15日发现A国有企业曾于2003年10月23日放弃自己对B企业的债权。对此情形,应由清算组追回财产,向债权人清偿。()
本题考核撤销权行使的规定。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发现破产企业有法定予以撤销行为的,应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法向债权人清偿。本题破产企业有放弃自己债权的行为,是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发现的,不应由清算组追回财产。
2014年10月8日,甲提出将其正在使用的轿车赠送给乙,乙欣然接受。10月21日,甲将车交付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交车时,乙向甲询问车况,甲称“一切正常,放心使用”。事实上,该车三天前曾出现刹车失灵,故障原因尚未查明。乙驾车回家途中,刹车再度失灵,车毁人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选项A: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2014年10月8日双方达成赠与合意时,合同即成立;选项B: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仍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选项C:因欺诈成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为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
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6日受理了债权人甲公司申请债务人乙公司破产案。管理人在对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时发现,乙公司曾于2015年9月11日为所欠丙公司的一笔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2012年真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我国破产法采用程序判断原则,只要债务人的特定行为发生在法定期间内,即构成可撤销行为,立法不再对被撤销行为实施时债务人是否存在破产原因作实...
甲曾担任某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后因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甲自被免职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担任国有独资公司董事。该期限是()。(2013年真题)
重大损失:革职反省5年;特别重大损失或者经济犯罪:反省终生。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额为2亿元人民币,3年前该公司曾发行5年期债券3000万元。该公司此次发行可转换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即20000×40%=8000万元,但应减去未到期的债券3000万元。因此该公司此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甲、乙两人系同事,甲曾委托乙创作一剧本,乙碍于情面答应为其创作,但双方没有订立任何书面合同,也未作出明确的口头约定。后甲因工作调到外省工作,乙修改完作品即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表。甲知悉后,提出著作权属于自己。依法律规定,此剧本的著作权由()。
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甲曾表示将赠与乙1万元,且实际已经支付了5000元,后乙在于甲的儿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打成重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考点】赠与合同【答案】AD【难易程度】★★【解析】选项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选项B:赠与人的撤销权不能由其近亲属行使;选项C: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选项D...
甲在创作一部小说过程中,得到了乙的鼎力相助,乙曾为甲的创作提供了咨询意见,并为甲的创作提供了物质条件。但在最后小说完成后未署乙的姓名,乙对此表示异议。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乙的异议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本题考核著作权中作者的概念。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该人也就不是作者,没有署名权。
  19.某上市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一名,甲为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大学同学,乙为在该公司中持股7%的某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丙曾任该公司财务部经理,半年后离职,丁为某大学法学院教授,兼职担任该公司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解析】(1)选项A: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本题中,甲不属于主要社会关...
  17.甲曾担任某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后因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甲自被免职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担任国有独资公司董事。该期限是()。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2、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16日受理了债权人甲公司申请债务人乙公司破产案。管理人在对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时发现,乙公司曾于2011年9月11日为所欠丙公司的一笔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我国破产法采用程序判断原则,只要债务人的特定行为发生在法定期间内,即构成可撤销行为,立法不再对被撤销行为实施时债务人是否存在破产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