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公司有关担保的业务如下:(1)2019年根据甲公司、乙公司及银行三方签订的合同,乙公司向银行借款7 000万元,除乙公司拥有的一栋房产向银行提供抵押外,甲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乙公司无力偿付借款时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2)2021年10月,乙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借款。2021年12月26日,甲公司、乙公司及银行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以乙公司用于抵押的房产先行拍卖抵偿借款本息。按当时乙公司抵押房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甲公司认为拍卖价款足以支付乙公司所欠银行借款本息7 200万元。2021年财务报告于2022年2月1日批准报出;(3)2022年3月1日,由于抵押的房产存在产权纠纷,乙公司无法拍卖。为此,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2年3月20日,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依据法院判决向银行支付连带保证责任赔款7 2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企业因债务担保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有关甲公司2022年3月的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20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2021年2月甲公司以120元/件的价格向乙公司出售A产品2万件,若不能按期交货,甲公司需要按照价款总额的10%交纳违约金。至2020年底甲公司为生产该产品已发生成本8万元,但因原材料价格突然上涨,预计生产每件产品的成本升至13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20年12月31 日,甲公司因该合同确认的预计负债为( )。
因甲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嘉华实业公司自2022年12月31日起停止生产该产品,当日甲产品库存为零。生产甲产品的机器设备为嘉华实业于2021年1月1日以租赁方式租入的,租期5年,嘉华实业与租赁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的租赁合同,年租金为120万元。该业务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不考虑其他因素,2022年因该重组义务对嘉华实业当年损益的影响为( )。
2019年5月31日甲公司发生如下借款担保业务:A公司从银行借款500万元,期限3年,甲公司全额担保;B公司 从银行借款300万元,期限为5年,甲公司为其提供70%的担保;C公司从银行借款700万元,期限4年,甲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公司还款情况如下:A公司在2022年5月31日到期时已经全额还款;B公司的借款尚未到期,B公司能够按期归还利息,预期不存在不能还款的可能;C公司近期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很可能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因上述担保业务而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