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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华居住满5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
「解析」对上述居民纳税人,应当是从第六年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无论是境内支付还是境外支付,均在我国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赵某拥有两处房产,一处原值60万元的房产供自己及其家人居住,另一处原值20万元的房产于2004年7月1日出租给王某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200万元,赵某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解析】根据房产税法的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对其出租的房产属于经营用房产,应当征收房产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暂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本题赵某当年应纳房产税=1200×6(个月)×4%=288(元)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税法》教材第302、315页。
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发现可能存在错误和舞弊的迹象时,未能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证实或者排除,并导致不实报告,人民法院应当认定().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过失的情形。根据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错误和舞弊的迹象时,未能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证实或者排除,并导致不实报告,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过失,按其过失行为确定其补偿赔偿责任;会计师...
甲将自己的一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后,居住一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一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丁居住期间,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本题考核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本题中的几次转让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以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甲、乙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清华,则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居住。下列对该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选项AB:所附的条件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考上清华),但所附的期限不论是不是确定的期限,必然会到来;选项CD: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该合同已经成立,但在甲的儿子考上清华之前,尚未生效。
甲为向乙借款将其拥有的空置房屋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借款期限届满,甲未归还借款和利息,经拍卖丁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本题考核抵押权的效力。根据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本题抵押权设定在先,出租在后,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2013年真题)
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因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人民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5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3年真题)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甲、乙)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满一定期限后,即成为“境内个人”,其发生在境内外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均适用《外汇管理条例》。该连续居住的期限是()。(2013年真题)
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甲和乙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甲认购出资4万元,乙认购2万元,一年后公司利润为9万元,甲实缴1万元,乙缴足出资。设立公司时未约定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分配的利润是()。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本题中,公司未事先约定,则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甲可以分得1/3×9=3万元。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2:2:2.现甲、乙已退伙,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经过协商后也无法确定,亦无法确定二人的实缴出资比例。依照法律规定,现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在丙、丁之间如何分配()。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利润和亏损分担的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作不实报告,应当认定会计师事务所()。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
下列情形属于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过失赔偿责任的有()。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过失赔偿责任的情形。A选项属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