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在沈阳、大连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0年沈阳分机构收入、工资、资产分别是80万元、30万元、40万元;大连分机构收入、工资、资产分别是60万元、40万元、60万元;2010年一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160万元,沈阳分支机构一季度预缴所得税税款为()万元.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沈阳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80÷(80+60)]+0.35×[30÷(30+40)]+0.30×[40÷(40+60)]=47%,沈阳分支机构应预缴企业所得税=160×47%×50%=37.60(万元)
某境内居民企业2013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固定资产处置收益3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3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万元.
【解析】(1)在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益30万元);(2)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60%=30×60%=18(万元)〉销售(营业)收入×5‰...
年1月1日,甲公司将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4年,每年收取租金30万元.租金收入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甲公司在出租期间内不再使用该商标权.该商标权是甲公司2012年1月1日购入的,初始入账价值为36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不考虑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2013年度出租该商标权所产生的营业利润为()万元.
【考点】无形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答案】C【难易程度】★【解析】甲公司2013年度出租该商标权所产生的营业利润=30-30×5%-360÷15=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