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软件生产企业为居民企业,2010年实际发生的工资支出10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1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支出4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0年该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100×14%=1(万元);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所得额=(8-4)-100×2.5%=1.5(万元),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1=2.5(万元)。
某公司2010年以150万元的价格进口了一台仪器;2011年6月因出现故障运往日本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2011年10月,按海关规定的期限复运进境.此时,该仪器的国际市场价已为200万元.若经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为40万元,运费为1.5万元,保险费用为2.8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6%,该仪器复运进境时,应缴纳的进口关税为()万元.
应缴纳的进口关税=40×6%=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