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解析】延付或者拒付租金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本题中,租金到期日为2009年6月30日,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无中断事由),诉讼时效期间为2009年6月30日到2010年6月30日。
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订有有效的仲裁条款,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乙未声明有仲裁条款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首次开庭后,甲提出应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解决纠纷、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解析】(1)如果甲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该驳回乙的起诉;(2)如果甲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后”才提交仲裁协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应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