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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被乘客殴打后,放弃操控正在市区中行驶的公交车并与乘客斗殴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行为人在人口密集的市区房间内切断天然气管线、点燃蚊香,并打开天然气总阀门,使周围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处于危险状态,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能否认定行为人构成爆炸罪。
因果关系只是想查明结果是谁造成的,并不意味着存在因果关系就一定要对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看行为人主观方面有无罪过,但行为要对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就必然具有因果关系。
乙欲杀其仇人苏某,在山崖边对其砍了7刀,被害人重伤昏迷。乙以为苏某已经死亡,遂离去。但苏某自己醒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苏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对贩卖毒品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对基本性质相同、危害程度相当的走私、制造、运输毒品的行为则不负责任。
近年来赤潮在我国时有发生,当赤潮发生时,海水中的某些微小浮游生物大量繁殖,使水体呈现红紫等颜色,并对生物造成危害,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火灾中,烟气对人的危害特性有()
只要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危害结果固然是危害行为引起的,但不能认为任何危害行为都必然造成危害结果。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所有重要的社会关系都受到我国刑法的保护,但不能因此称这些社会关系就是犯罪客体,这些社会关系只有受到危害行为的危害时,才能称之为犯罪客体。
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为刑法所禁止的,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如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就不能让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就必须让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任何犯罪构成都要求以危害行为为必要条件,没有危害行为,任何犯罪构成都不存在。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对14周岁生日当天实施危害行为的,应视为不满14周岁,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