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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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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于2022年参加并通过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他就可以成为项目经理了。(       )

年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

甲公司2022年12月份发生的下列或有事项,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及记入的会计科目,处理正确的是( )。

选项A,基本确定从第三方获得的补偿应冲减营业外支出;选项B,重组业务中因撤销厂房租赁合同 支付违约金应计入营业外支出;选项D,不执行合同损失=40-5=35(万元),小于执行合同损失38万元,因此 应选择不执行合同并确认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

甲公司有关担保的业务如下:(1)2019年根据甲公司、乙公司及银行三方签订的合同,乙公司向银行借款7 000万元,除乙公司拥有的一栋房产向银行提供抵押外,甲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乙公司无力偿付借款时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2)2021年10月,乙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借款。2021年12月26日,甲公司、乙公司及银行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以乙公司用于抵押的房产先行拍卖抵偿借款本息。按当时乙公司抵押房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甲公司认为拍卖价款足以支付乙公司所欠银行借款本息7 200万元。2021年财务报告于2022年2月1日批准报出;(3)2022年3月1日,由于抵押的房产存在产权纠纷,乙公司无法拍卖。为此,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2年3月20日,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依据法院判决向银行支付连带保证责任赔款7 2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企业因债务担保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有关甲公司2022年3月的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B,假定税法规定,企业因债务担保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这属于永久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选项CD,2×21年财务报告于2×22年2月1日批准报出,而房产纠纷是在2×22年3月1日发现的,因此不 ...

2022年甲公司销售收入为 1 000万元。甲公司的产品质量保证条款规定:产品售出后一年内,如发生正常质量问题,甲公司将免费负责修理。根据以往的经验,如果出现较小的质量问题,则须发生的修理费为销售收入的 1%;而如果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则须发生的修理费为销售收入的2%。据预测,本年度已售产品中,估计有80% 不会发生质量问题,有15%将发生较小质量问题,有5%将发生较大质量问题。不考虑其他因素,2×22年年末甲公司应确认的负债金额为( )。

2022年末甲公司应确认的负债金额为(80%×0+15%×1%+5%×2%)×1 000=2.5(万元)。

因甲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嘉华实业公司自2022年12月31日起停止生产该产品,当日甲产品库存为零。生产甲产品的机器设备为嘉华实业于2021年1月1日以租赁方式租入的,租期5年,嘉华实业与租赁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的租赁合同,年租金为120万元。该业务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不考虑其他因素,2022年因该重组义务对嘉华实业当年损益的影响为( )。

嘉华实业与租赁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的租赁合同,年租金为120万元。所以即便停产,租金也必须支付,属于嘉华实业实实在在的损失,需要确认为预计负债。所以,因为停产,需要将后三年的租金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计入营业外支出,金额=120×3...

2019年5月31日甲公司发生如下借款担保业务:A公司从银行借款500万元,期限3年,甲公司全额担保;B公司 从银行借款300万元,期限为5年,甲公司为其提供70%的担保;C公司从银行借款700万元,期限4年,甲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公司还款情况如下:A公司在2022年5月31日到期时已经全额还款;B公司的借款尚未到期,B公司能够按期归还利息,预期不存在不能还款的可能;C公司近期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很可能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因上述担保业务而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为( )。

A公司的债务已经不存在了不需要予以确认;B公司的债务为5年期还未到期,同时也不存在不能还款的可能,故不需要考虑;C公司的债务将在一年内到期同时很可能不能偿还,所以甲公司要确认连带责任,确认预计负债700万元。
北京的李先生和南京的蔡女士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双方依法选定了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此案。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员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有(  )。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选项A);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选项C);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选项D);④...
上海的甲公司因购买北京乙厂的一套机器设备,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则下列正确的有().
本题考核合同约定不明的规定。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就交货地和付款地而言,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交货地,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付款地。本题中...
南京A公司与北京B公司约定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2008年1月1日在上海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A公司当日签字盖章后交B公司,2008年1月5日,A公司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B公司已经接受,B公司在1月10日将该合同带回到北京签字盖章,该合同成立时间为()。
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上海市甲公司在北京开设一家公分司,因业务需要,甲公司购买了广州市乙公司在北京市的一套办公用房,但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本题考核合同约定不明的规定。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北京华昌有限责任公司与美国一公司在纽约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所载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印花税税率为0.3‰,华昌有限责任公司回国履行合同时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为()万元。
本题考察印花税的征收。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仅包括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的凭证,而且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因此,华昌公司作为纳税人应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率为比例税率,应纳税额=5...
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在沈阳、大连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0年沈阳分机构收入、工资、资产分别是80万元、30万元、40万元;大连分机构收入、工资、资产分别是60万元、40万元、60万元;2010年一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160万元,沈阳分支机构一季度预缴所得税税款为()万元.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沈阳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80÷(80+60)]+0.35×[30÷(30+40)]+0.30×[40÷(40+60)]=47%,沈阳分支机构应预缴企业所得税=160×47%×50%=37.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