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拟与外国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企业的注册资本为6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40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200万美元.合营合同约定中外投资各方分两期缴付出资.2009年5月10日,丙企业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于2009年5月5日签发的营业执照.根据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乙公司第一期缴付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考点】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答案】A【难易程度】★★【解析】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额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外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企业成立后,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缴清了出资,但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缴清出资.乙公司遂向甲公司发出催告函,要求甲公司在1个月内缴清出资,但1个月后甲公司仍未缴清出资.下列表述中,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考点】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答案】ABCD【难易程度】★★【解析】外商投资企业一方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1个月内缴纳出资,逾期仍未缴纳出资的视同违约方自动退出外商投资企业,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未按期缴纳出资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