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17%,采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所得税率为33%。2003年6月将其生产的产品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灾区捐赠。该产品账面成本150万元,售价为21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3年甲公司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利润为225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项目。则所得税为()万元。(假定捐赠可以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税前扣除)
对外捐赠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150+210×17%=185.7(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250+210-150+185.7-应纳税所得额×3%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3%=2495.7(万元)
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