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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作为纳税人,对于涉税事务不服的,可以作为申请人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下述陈述正确的是(   )。
对税务机关与其他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而非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合伙人的代表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即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能向甲主张权利.2007年6月20日,乙因出差被人绑架20天,期间无法行使请求权.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考点】特殊诉讼时效的中止【答案】B【难易程度】★★【解析】拒付租金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六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六个月时中...
年12月10日,甲从乙处购买了一批商品,甲于2005年1月1日发现该批商品质量不合格,但因忙于事务一直未向乙主张权利。2005年6月20日,甲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甲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期间和诉讼时效的中止。根据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其诉讼时效为1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所以本题在最后6个月内有10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期间,可以顺延10天,因此诉讼...
甲企业向乙企业借款,双方同意以甲企业的厂房作为抵押,并订立了书面的抵押合同,由于双方的事务繁忙,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议时就成立了,但成立和生效是两回事,生效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抵押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以不动产为抵押物的还应当办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合同为从合同,借款合同为主合同,从合同无效不影响...
合伙事务执行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与善意第三人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商业行为的,以下说法符合合伙企业法的是()。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被委托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委托。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所以,只要第三方是善意的,行为就是有效的...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不包括()。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包括:平等执行事务权、对外代表权、监督权、查阅账本权、提出异议权、撤销委托执行事务权。
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5万元以下的交易。丙以乙企业的名义向丁购买18万元的商品。丁不知甲对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乙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本题考核职权限制的效力和对被聘用的人员的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本题尽管丙超越了甲对其的授权,但丁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丙代表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应为有...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的有()。
本题考核点是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形。B选项所列情形转让人只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在合伙人之间转让出资份额。
对于合伙企业事务,以下不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是()。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以其个人的合伙财产份额出质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入伙需要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聘用甲管理企业事务,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中,甲有权决定将该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给他人使用。()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江某是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欠罗某个人债务7万元,罗某在交易中又欠合伙企业7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中,罗某要求以其对江某的债权抵销其所欠合伙企业的债务,各合伙人对罗某的这一要求产生了分歧。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应当说明第三人是否善意。
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一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一部分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委托人承担。()
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甲、乙、丙组成一合伙企业A,委托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与丁做生意时,应丁要求,以其在合伙企业A中财产份额出质,甲、丙均不知道此事。下列后果和处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