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013年应确认的收入为()万元.
【考点】收入的确认【答案】C【难易程度】★【解析】甲企业2013年应确认的收入=100×(1-20%)+100×20%/5=84(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是25%,在进行20×2年度所得税核算时,发现如下交易或事项.(1)20×2年年初因产品质量保证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10万元,本期实际发生相关修理费用4万元,本期计提预计负债6万元;(2)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比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超支50万元;(3)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100万元;(4)20×2年对持有的-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该批存货系20×2年完工人库;(5)因处置联营企业股权相应结转原计人资本公积贷方的金额50万元;(6)因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公允价值上升在
【考点】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答案】A【难易程度】★★★【解析】应交所得税=(1000+6-4+50-100+10-85-180+40)×25%=184.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