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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国家级精品课程试题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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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以外币形式表现可用于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中,有哪些符合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关于外汇范围的规定:
题型:多选题
选项
A.
银行存款凭证
B.
公司债券
C.
特别提款权
D.
股票
正确答案:
名词解析
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2、外国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4、特别取款权;其他外币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