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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M公司委托N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50万元,增值税额为25.5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为4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万元.

A
A795.5
B
B620
C
C770
D
D810
正确答案:
由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以缴纳的消费税是可以抵扣的,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一620+150=7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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