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
A.
A董事张某辞去董事职务
B.
B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为2000万元
C.
C持有公司股份15%的股东请求时
D.
D监事会主席提议召开时
正确答案:A,C
名词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本题该公司由于甲董事辞去董事职务而导致董事人数少于5人);(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本题该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因此本题答案为选项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