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31日对某生产用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2011年3月31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50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3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为改造该固定资产领用生产用原材料500万元,发生人工费用190万元,领用工程用物资1300万元(不含税);拆除原固定资产上的部分部件的账面价值为10万元。假定该技术改造工程于2011年9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