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拥有乙、丙子公司和丁联营企业,2015年度,甲公司涉及现金流量的交易或事项如下(无特定说明的现金流量与企业集团交易无关):(1)收到丁联营企业分派的现金股利250万元;(2)收到上年度销售给乙公司的商品价款500万元;(3)收到发行债券的现金5000万元;(4)收到增发股票的现金10000万元;(5)支付现金2500万元收购由乙公司控制的被投资企业;(6)支付给丙公司经营租赁设备租金700万元。(7)支付研究开发费用5000万元,其中予以资本化的金额为200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