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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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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以下关于年所得超过l2万元的纳税申报地点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
A 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B
B 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指定一处申报
C
C 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户籍所在地申报
D
D 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正确答案: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地点: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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