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收入总额=800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1000+3000+8000×5%+(1000+3000)×10%+(1000+3000)×20%=5600(万元)
增值额=8000-5600=2400(万元)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2400÷5600×100%=42.86%,适用税率30%。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400×30%=720(万元)
注意外资企业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征收。本题是2010年5月的业务,所以不用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