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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自2010年至今一直持有该公司股份,依次分别0.5%、1%和9%。现该3人认为公司总经理王某侵占公司财产公司监事会应当就王某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A如果公司监事会拒不起诉,甲、乙、丙均可以单独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B
B如果公司监事会拒不起诉,甲、乙可以联名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C
C如果公司监事会拒不起诉,乙、丙可以联名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
D如果公司监事会拒不起诉,甲、丙可以联名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正确答案: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应当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 以上的股份;在本题中,甲不得单独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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